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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25, 2007

淺談幼兒的學習與給家長的建言(二)

作者:張世宗教授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玩具與遊戲研究所 所長 (兼)造形設計系 系主任



以下探討下列三點與大家分享、省思。




一、孩子是天生的、主動的學習者




任何生物的幼兒自生下來開始,就不斷地與外界互動來學習,且其學習過程基本上是以「遊戲」的型態呈現出來。孩子們是天生的「玩家」、「學習者」,其動力來源多是在個體內部產生而非外加的。事實上過度的外力干涉經常會戕害此內部主動學習意願,所以在大人干涉之前,孩子們所從事的一切活動,都是遊戲,都是學習。


大多數的教育者也都同意:「學習」不見得是發生在一種稱作「教室」的特殊場合的一種嚴肅氣氛下的行為,學習更多的時間是發生在非特定場合、時段、情境下的。換句話說,除了正式制式教育(formal education)外,還有許多非制式教育(informal education)的機會,而許多人卻忽略了後者的潛能與功效。事實上,在鼓勵主動學習、求知慾等情意目標(affective objectives)上,後者的功能要比前者來得有效得多呢!







二、教育是過程,而非結果




在考試(或者一切形式性的評估方式)主導的教育系統內,教育目標似乎偏向於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把供評估用的知識灌輸在學生的腦袋之內,學生得到的是「知識的紀錄」而非「知識」─這兩者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孩子們在接受「知識的紀錄」後,除了具有短時間的評估意義外(時間久了仍會忘記),對學習者卻經常是無意義的,可是這種知識的學習往往佔據了孩子其他有意義的學習。


真正的學習意義在於求知識的過程,而不是去記憶或背誦知識的結果。例如一個構造精良的電動玩具火車頭,它是一個優秀設計師的精心作品、完美「結果」,但它提供給孩子的學習互動空間卻唯有在孩子以手指撥動開關的那一剎那,接下來的就是孩子在旁觀這個精美玩具自己在動,孩子並沒有在玩玩具,他是看玩具在玩。又例如給孩子們一大塊黏土,讓他們自由去捏、搓、揉、塑造形、做作品……,雖然玩完後「結果」仍是一大塊黏土,但這其中所有的「過程」、孩子的所有經驗、體驗,都是學習。


教育學家布魯納(J.Bruner)曾把知識的呈現分成三類:


1.動作經驗的(enactive)

2.圖像視覺的(iconic)

3.抽象符號的(symbolic)


後者可能在傳達溝通時有效率得多,然對大多數人,尤其是對幼兒而言,第一類(動作經驗)最深刻,也能維持最久。古諺云:「我聽,我忘記了;我看,我記得了;我做,我暸解了。」就是這個道理。





三、學習的中心是孩子,而非教師或教材



在學習活動中的三主要角色,一是學生,二是老師,三是教材。過去許多教育計劃都偏重在後兩者,而忽略了前者的重要。事實上,學生的學習成果仍是教育的一切根本目標所在,而後兩者基本上是達到此目標的工具而已。


「因材施教」、「不啟不發」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孔子說」,但當用到幼兒身上時,卻獨不重此二古訓。每一個孩子其實都是獨立且差異極大的個體,為了教學設計的方便,我們通常假設有一個「標準兒童」─在某一年齡、有某一身高、體重、某一性向、某種特質,但這些數據及特性都是根據統計而來的平均值,事實上在幼兒時期,彼此之間的差異非常的大,而這些都是正常的現象,「標準兒童」在現實狀況是不存在的。常見大人們對孩子們的表現有不當的企求,或把孩子的學習成績拿來跟別的孩子相比較,這些行為基本上是無意義,甚至是具有破壞性的,而且任何教育計劃的實施都要隨著孩子的興趣、能力、需要而調整,既沒有「標準兒童」,當然就沒有「標準教法」,如何讓教學對每個孩子而言有趣、具有彈性、不僵化,這都是「教師」及「教材設計者」所面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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