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Play游藝二館

Friday, July 08, 2005

『玩』中學、『做』中學的益智童玩(一)


對孩子來說(尤其是幼兒),擁有一件玩具不應該是「目的」,而是達到許多學習目的一種「手段」,孩子們總是藉著玩具或遊戲,來和外界環境中的或物產生互動,然後從互動的過程中,獲得學習所需的具體經驗。所以,玩具的功能絕不只是為了哄哄小孩,或是填補時間空檔而已,玩具應該是另一種形態的教學媒體。

優秀的玩具,除了安全、好玩等基本要求以外,還應提供幼兒有意義的學習經驗。如何判斷學習經驗是否有意義呢?我們不妨用教育上的三大領域—認知、技能和情意等三方面來綜合評估。

以三摺紙烏作品為例,日本傳統鶴的摺法要二十一個步驟,完成以後只能供觀賞之用。台灣民間的「振翅鶴」則只要十七個步驟,完成以後只要拉動它的尾部,而翅膀就會上下拍動了,可以當作幼兒玩具。然而它的摺紙困難度,一般幼兒仍然不能勝任。再以傳統中國摺紙「飛鷹」為例,只要七個步驟即可摺成,難度不算高,幼兒的能力足以勝任。在摺的過程中,孩子可練習摺紙的技法、手眼協調和小肌肉控制(屬於「技能」);也可清楚了解摺紙的各項步驟,知道「飛鷹」作品是如何做成的(屬於「認知」);同時,由於可以獨立完成,等於是孩子接受了挑戰,也克服了挑戰,將會得到莫大的戚就感,很可能還會鼓勵他們接受更難的挑戰(屬於「情意」)。如此一來,孩子不僅是玩中學 (Learning Though Play),也在「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了。

要強調的是,在「孩子」與「玩具」之間,孩子應該是「主體」,玩具只是「客體」。唯有能激發孩子創造力和想像力、能提供廣大參與空間的玩具,才是優秀的玩具。而這與玩具是採用何種材質?是否昂貴?並沒有什麼必然的關聯。

在這裡,我們就必須談到「廢物利用」的觀念。如果孩子能透過創造,利用廢物來自己製作玩具,無疑是非常值得鼓勵的事。問題是大人和孩子對所謂的「廢物」,定義也常有不同。大人眼中的「廢物」通常是:「沒有用途的東西。」但是對於孩子來說,「廢物」的定義,應該比較接近「還沒有找到用途的東西」。因為,基本上孩子是可以把任何東西都當成或作成玩具,而自得其樂的。

其次,所謂「廢物利用」應該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這就不能不考慮到「時代性」的問題。例如,不用的線軸在過去雖然很普遍,今天畢竟已經不易取得,如果勉強找來製成玩具,並標榜為「廢物利用」,其實就沒有多大實質上的意義,倒不如多多運用現代生活處處可見的紙捲筒、紙杯、吸管、衛生筷子等,要來得順理成章得多了。(出自玩遊戲‧張世宗著‧頁42-43)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